此圖跟文章內容不符,看看笑笑就好XDD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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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件事真的是不吐不快.....
雖然不是發生在我身上的....
而且我又不喜歡現在流行的 "匿名靠北"..
朋友的朋友設立應援偶像的網站/FB專頁/社團,
應援的內容包括宣傳偶像的工作消息...當然除了文字內容之外,
也會包含部分的照片影音檔...
不知道從何時開始,
就有人開始攻擊這位朋友盜別人的圖當作自己的資源...
其實我仔細看過這個友人的網站/FB專頁/社團內容...
真的看完之後就只能說她很認真的想宣傳自己喜歡的偶像,
想推廣自己的偶像的好給別人知道...
只是她的資源都來自其他網站....也從未用文字說出這些資源是自己生出來的...
卻被其他網友一窩蜂的痛罵自己將資源占為己有?只因為她沒標示出資料來源出處...
追根究柢,若真的要標示來源,
應該是標上XX雜誌社或是XX電視台XX節目吧..
因為就只有這些地方才會有偶像藝人的東西傳出,
其她的粉絲散播出來的都只能說是她們的 "掃圖" "錄檔" "截圖"的 後製勞動成果
而非擁有版權者...
真的要打上說明,
應該打上 "此圖檔/影片 來自XX雜誌社 或是XX電視台,由OO掃圖後製...."等等的字眼
而非直打上那個做掃圖/錄檔 的人名字....
只打出某人的名字在圖檔/影片 上,是否也是盜圖盜資源(針對檔案最最最原始出處)的一種作法呢?
掃圖當然很辛苦,錄檔也很辛苦,這點無庸置疑的,
只是有必要這樣放大自己的勞動成果變成好像自己擁有版權一樣,
去強烈指責對方沒有打上蒐集資料的來源嗎?
甚至替對方冠上 "盜圖" "盜資源"者的臭名嗎?
沒有想要攻擊哪個人,就只是針對稍早朋友的朋友被這樣無端的謾罵有感而發....(請勿對號入座,我不認識你們,也沒必要攻擊你們)
某些公司對於藝人的肖像權特別嚴苛的做產權保護,
能理解大家都想多了解偶像一些事情..所以會逕自將該偶像的相關消息,包括有產權保護資料放上網路上分享,(其實這樣都是違法的,說實在的!)
但是否能再寬容一些,再心胸寬大一些?
只要對方沒有瞟竊自己的勞動成果(把掃圖功勞變成自己的)
最多就請對方打上 "掃圖資源來自於XX"
要不就是自己的圖打上"此圖檔/影片 來自XX雜誌社 或是XX電視台,由OO掃圖後製...."
我覺得這樣才是比較合理的(如果不怕該經紀公司/雜誌社/電視台蒐集提告的話)
否則就笑笑看過就好....
畢竟偶像的東西很多,大部分的粉絲看了也只會默默收檔,
不會真的有人拿來自誇那是自己的勞動成果(說了大家也會提出證據反駁她吧?)
沒有必要去互相為難同是粉絲的彼此吧?
惡言相向,也只會降低格調而已,
也會讓自己心情不好...
這樣應援偶像也不快樂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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